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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莞市松江區佘山鎮公民以政府
信息公告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約定,向你通告提示付款《附違背法房屋建筑的不能固定資產鑒定書》,自愿出本通告之時起,由二三十日,即當做提示付款。
零件:《附有失法工程建筑的不出去產查證書》